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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品质认证(茶叶质量检测中心)

来源:www.nbmjn.com   时间:2022-12-03 08:08   点击:181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茶叶质量检测中心

可以

五虎茶叶的生产制作,都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的,其生产车间也是国家认证的QS车间,其旗下的所有茶叶,都是按照国家相关检测中心出台的相关标准生产制作的。公司 还还建立了非常完善的追溯茶叶的流程,保证其生产的茶叶都是无添加、无农药残留的。

2. 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官网

GB/T 23205-2008 茶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3204-2008 茶叶中519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23193-2008 茶叶中茶氨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1729-2008 茶叶中硒含量的检测方法

GB/T 23376-2009 茶叶中农药多残留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23379-2009 水果、蔬菜及茶叶中吡虫啉残留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5009.176-2003 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的测定

GB/T 23776-2009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5009.57-2003 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3. 茶叶检测机构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茶叶科研机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风景区。1956年经国务院科技规划委批准筹建,1958年9月1日挂牌成立。2001年6月加挂“浙江省茶叶研究院”牌子。

  研究所主要从事茶叶基础和应用基础科学、科技产业开发、茶叶质量安全检测、产业经济、有机茶认证、茶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术期刊编辑等领域的研究和服务工作,同时广泛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等工作。

  研究所是国家茶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依托单位,中国茶叶学会挂靠单位,研究所设有硕士、博士点,博士后工作站。建有国家茶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茶树种质资源圃、国家茶树改良中心、农业农村部特种经济动植物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浙江省茶叶加工重点实验室、浙江省茶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平台。

4. 农业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上林县的茶叶种植历史悠久,茶园大都在大明山脉丘陵山地,常年云雾缭绕,茶芽粗壮。目前,全县茶叶种植面积已达200多公顷,年产茶叶近400吨。大明山茶汤色明亮、滋味鲜醇、清香,声名远扬。

红碎茶外形呈颗粒状,色泽乌黑,汤色红艳,滋味浓烈。该茶以其香醇甘爽、茶色清新而深受消费者青睐。大明山所产特级银毫茶经国家农业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符合NY5071—2001“无公害食品—茶叶”标准要求,多次获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特等奖和一等奖、二等奖。年产量为200吨。大明山茶场茶叶种植面积186.67公顷,其中国家认定的茶叶优良品种100公顷。

碎红茶中含有多种抗癌防衰的微量元素。有助于保持皮肤光洁白嫩,减少皱纹,还能抗氧化、提高免疫力、预防肿瘤。碎红茶茶还具有提神醒脑、振奋精神、增强免疫、消除疲劳等作用。

5. 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化学指标:水分,水浸出物,总灰分,水溶性灰分,水溶性灰分碱度,水不溶性灰分,酸不溶性灰分,干物质含量,粗纤维,游离氨基酸,碎末茶,粉末,碎末,咖啡碱,茶多酚,净含量,含氟量,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新红,赤藓红

6. 茶叶质量检测中心职责

茶园和茶厂工作职责是孑然不同的,这两个环境都应工作需要进行划分。

一般而言,茶园的工作是结合初制厂进行,不光普洱茶,其他茶类也基本类似,按工作分类的话,主要有,茶园的管理(种植,修剪,采摘,除草,干旱时分需要对茶树进行养护补充水份),这些工作包含所有茶树,古树,小树都在内,如果是生态灌木茶园的话,还需要定期的预防虫害等等,光是这一大类工作,就足够累人的了,如果是深山的环境,可能还要担心野生动物的出没,这个工作,一般人做不了。

其次,是初制所得工作,初制工作根据茶叶的初制要求而定,从摊晾到杀青到晒干,都是制茶过程里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基本上这些工作需要非常大的体力和忍受力,因为制茶工靠的是手艺工作,每天重复的干一件事,枯燥也习惯了。最后,是工厂的卫生和整理工作,打扫晒棚,清洗锅炉,整理仓库,茶叶归类等等,也基本上是体力活。

所以,基本上,这些工作都很枯燥,不可能存在一边享受一边工作的,那是自欺欺人的想法,是因为习惯了,也是生存的本事,所以必须得去做。

7. 茶叶质量检测中心是干嘛的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22291—2008《白茶》。与GB/T 22291—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调整部分引用标准;

一一增加术语和定义;

——产品中增加“寿眉”并规定相应的感官品质和理化指标;

一一理化指标中增加水浸出物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3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福建省裕荣香茶业有限公司、福鼎市质量计量检测所、福建品品香茶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天湖茶业有限公司、政和县白牡丹茶业有限公司、政和 县稻香茶业有限公司、福建农林大学、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翁昆、蔡良绥、潘德贵、林健、林有希、余步贵、黄礼灼、赵玉香、孙威江、张亚丽、 蔡清平、邹新武、朱仲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2291—2008。

白 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白茶的产品与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茶树Camellia sinensis (Linnaeus.) O.Kuntze的芽、叶、嫩茎为原料,经萎凋、干燥、拣剔等特定工艺过程制成的白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3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0375 茶叶贮存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

3术语和定义

GB/T 144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白毫银针 Baihaoyinzhen

以大白茶或水仙茶树品种的单芽为原料,经萎凋、干燥、拣剔等特定工艺过程制成的白茶产品。

3.2

白牡丹 Baimudan

以大白茶或水仙茶树品种的一芽一、二叶为原料,经萎凋、干燥、拣剔等特定工艺过程制成的白茶产品。

3.3

贡眉 Gongmei

以群体种茶树品种的嫩梢为原料,经萎凋、干燥、拣剔等特定工艺过程制成的白茶产品。

3.4

寿眉 Shoumei

以大白茶、水仙或群体种茶树品种的嫩梢或叶片为原料,经萎凋、干燥、拣剔等特定工艺过程制成的白茶产品。

4产品与实物标准样

4.1白茶根据茶树品种和原料要求的不同,分为白毫银针、白牡丹、贡眉、寿眉四种产品。

4.2每种产品的每一等级均设实物标准样,每三年更换一次。

5要求

5.1 基本要求

具有正常的色、香、味,不含有非茶类物质和添加剂,无异味,无异嗅,无劣变。

5.2感官品质

5.2.1白毫银针的感官品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3贡眉的感官品质应符合表3的规定。

5.2.4寿眉的感官品质应符合表4的规定。

5.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

5.4卫生指标

5.4.1 污染物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5.4.2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5.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感官品质

按GB/T 23776的规定执行。

6.2理化指标

6.2.1 试样的制备按GB/T 8303的规定执行。

6.2.2 水分检验按GB/T 8304的规定执行。

6.2.3 总灰分检验按GB/T 8306的规定执行。

6.2.4 粉末检验按GB/T 8311的规定执行。

6.2.5 水浸出物检验按GB/T 8305的规定执行。

6.3卫生指标

6.3.1 污染物限量检验按GB 2762的规定执行。

6.3.2 农药残留限量检验按GB 2763的规定执行。

6.4净含量

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取样

7.1.1取样以“批”为单位,同一批投料生产、同一班次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批次,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一致。

7.1.2取样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

7.2检验

7.2.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和净含量。

7.2.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如原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出入时;

c) 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检验时,应按第5章要求全部进行检验。

7.3判定规则

按第5章要求的项目,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7.4复验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GB/T 8302规定加倍取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标签

产品的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 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

8.2包装

应符合GH/T 1070的规定。

8.3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晒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8.4贮存

应符合GB/T 30375的规定。产品可长期保存。

8. 国家茶叶质量检测中心

SN 0339-95 出口茶叶中黄曲霉毒素B1检验方法本标准于2013年5月1日被SN/T 3263-2012 出口食品中黄曲霉毒素残留量的测定代替。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茶叶中黄曲霉毒素B1含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液相色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出口茶叶中黄曲霉毒素B1含量的检验。食品及相关产品中毒素检测标准汇总

9. 茶叶质量检测中心官网

茶叶农残检测项目一般包括茶叶质量检测、茶叶农残检测等,很多茶农为了产量,都会打农药的。

    一、茶叶农残检测项目有哪些

    1、有机氯和拟除虫聚酯类:如氯氰菊酯、六六六、DDT、溴氰菊酯、百菌清、三唑酮、联苯菊酯、氟氯氰菊酯、三氯杀螨醇等;

    2、.氨基甲酸酯类:如灭多威、克百威、甲萘威、涕灭威等;

    3、有机磷类:如对硫磷、辛硫磷、敌敌畏、甲胺磷、甲伴磷、乐果、杀螟硫磷、乙酰甲胺磷、马拉硫磷等。

二、茶叶农残检测国家标准

    GB/T5009.57-2003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

    SN/T0147-2016出口茶叶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检测

    GB/T30483-2013茶叶中茶黄素的测定

    GB/Z21722-2008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SN/T0711-2011出口茶叶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残留量的检测

    NY659-2003茶叶中铬、镉、汞、砷及氟化物限量

    SN/T0348.1-2010进出口茶叶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检测

    SN/T1950-2007进出口茶叶中多种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检测

    SN0497-1995出口茶叶中多种有机氯农药残留量检验

    GB/T30376-2013茶叶中铁、锰、铜、锌、钙、镁、钾、钠、磷、硫的测定

    SN/T0916-2000进出口茶叶磨碎试样干物质含量的测定

10. 茶叶质检报告查询

一、准备资料

按照规定要求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到所在市(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两份;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一份;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一份;生产企业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一份;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如产品执行企业标准,还应提供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一份;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 申请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到所在地的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提交申请材料。质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在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后补正。

三、审查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后,审核批准。

四、 发证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不同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相应的规范文件中规定。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企业应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

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种类食品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的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更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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