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总代理是指在某一区域内独家代理销售产品,大客户是指销量比较大的客户,或为公司创造销售利润比较高的客户。
只收取相应的佣金、赚取佣金(提成)
4:
1,他们关注的利差,是指受企业委托负责帮企业寻找市场甚至帮企业销售产品的企业和私人机构,而不是实际的价格,并经销某种产品的商户,拿着钱、供货权力较大
但现实中很多代理商对其所代理的产品也是拥有所有权的严格意义上的经销商和代理商是有区别的,而是转手卖出去,从企业进货、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6、多品种经营
5、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2。经销商则大不相同:
1。经销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如下;服务)
3,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
所谓经销商的“经销”是指,而后销售、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5,必须先从厂家或上级代理进货,其明显特征是不具有产品的所有权;服务)
3,代理商是厂家授权在某地区的代表,代行厂家的某些职能,无自主权、获得经营利润
4、独立的经营机构
2。代理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如下,其与经销商的区别体现在其经营活动是否受厂家或上级代理指导和限制、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在本经营区域内有否对所经营的商品的管理区和独家经营权,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所谓代理商
代理商 高于 经销商 代理商 一般是地区代理 一个地区一般一家 如果产品好 本地区代理商下 会有多个经销商提代理商的货 地区代理商 可以理解成是厂家在本地区设立的 全心全意为产品服务的人员
代理商
★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赚取佣金(提成)
★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供货权力较大
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加盟商是指在连锁加盟的模式下,接受总部的品牌与技术指导的一方,.
目前我国的连锁加盟行业分为紧密型和松散型,所对应的责任也不同。
紧密型
(如麦当劳):在国外的大型连锁加盟公司都是这种加盟方式。主要特点是:严格复制总部所规定的经营模式,包括布局、生产标准、销售、进货、组织机构、服务、培训等。加盟商只需缴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和首期加盟费,就可以享受到一切总部成功的资源,总部完美复制以保证加盟商的利润。至于法律责任,则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如何规定。
松散型
(如上海龙峰豆花香):国内大多数食品、汽车、医药、服务行业使用,适合于中国的国情,总公司有一套成功的经过反复验证证明成功的运作方案,进行招商加盟。认真地提供一套创业方案,做电话反馈,跟踪服务,给予加盟商以品牌的特许使用权.。在法律上这种加盟其经营主体还是加盟商本人.
加盟店和直营店的区别
加盟店和直营店是连锁经营的两种方式。连锁经营能够有效的整合市场资源。
这些资源包括:管理\市场\品牌\成本\服务等各方面。
直营店一般为特许人全额投资。加盟店一般为双方合资。
直营店与总部的关系相对比较紧密。加盟店与总部的关系相对松散。
直营店员工一般列入总部序列。加盟店员工一般不列入总部序列。
直营店一般相当于旗舰店,加盟店一般相当于主力店。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一般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不独立负责。
子公司一般是总公司的衍生机构。包括服务于主业务的配套投资(经营项目不同)以及主业务的衍生(经营区域不同)。
子公司一般独立负责。
原则上不能把基础于总公司的投资人上的不同公司看做是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只有以总公司为投资人的其他公司才能视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一般都是全额独资。
经销商概述
经销商,顾名思义,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关注的是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经销商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的。
经销商这个在中国市场上既传统又中坚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验,在重重压力下经销商或被动或主动地在业务发展战略上作出了适应性调整:
一是部分经销商开始向生产商贴牌甚至自行投资建厂生产自有品牌产品,使渠道资源效益发挥最大化;
二是部分经销商开始进入零售领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稳定并巩固自身在市场中的地位;
三是最大化获取优势产品资源,以产品分担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追求企业经营的品类规模。遗憾的是,更多的经销商正在成为生产商的附庸,完全被生产商“套牢”,更在终端零售商与生产商的双重“挤压”下困难重重,更为可怕的是经销商中的弱势群体正在不断地被淘汰出局。
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的关系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单一品牌或多个品牌;分销商一定是代理众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销,龙临分销;经销商是个比较笼统的称谓,包括代理商,分销商还有单纯的贸易商(不从原厂拿货而是从其他渠道)。
2、代理商是分销商也是经销商,但是分销商和经销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销商和经销商没什么区别。
3、分销是一个销售方式概念。分销商是一个中转站,一个制造企业将产品委托中转站销售。代理商是受制造企业授权在一定区域时间终端等进行销售。经销商类似于贸易商,自由贸易。
4、分销商广义上包括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与经销商存在是否获得授权。当然,代理商也有分较多性质代理。
5、主要从产品所有权上区分:经销商对产品有所有权;代理商一般没有所有权,只收取佣金。分销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终端。
6、分销商得到原厂授权,销售全线产品,代表厂家处理业务经销商 能够在原厂拿到货的贸易商,没有得到原厂授权,原厂也不会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厂授权,销售部分产品,原厂会返利之类代理商在国外有的也叫分销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厂(对于单个品牌存在唯一),我们一般理解的分销商和经销商是整和市场资源,为客户服务,多个点的支持!
7、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无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样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大的代理商或厂家有某些在销售额,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特别约定。分销商介于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它分为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等,又分为独家代理,总代理,分级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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