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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由来?

来源:www.nbmjn.com   时间:2023-01-16 20:26   点击:179  编辑:admin   手机版

很高兴为您回答: 近年来,随着农业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作为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源地之一的路桥区涌现出了一大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动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方面起到了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结合对路桥区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深入地分析了路桥区专业农民合作社兴起的原因、现状和特点以及所发挥的作用等,并对今后如何健康持续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了几点思考。

一、路桥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的原因

合作社、合作经济由来已久,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近几年才迅速发展起来的。它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同类或者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自愿建立的以服务为宗旨,以维护成员利益、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积累,互助互利的合作经济组织。路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动因。

第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弱质性的内在要求。

农业生产的基本特点决定了农业存在着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工业、商业的报酬率往往成倍高于农业,农业处于一种弱质地位,农民利益得不到保障,农业资源得不到保护,农业产业被分割和支解,常常受到来自市场竞争和工业化的双重挤压。在这种情况下,为抵御工业资本(产后加工环节企业)和商业资本(流通环节的中间商)的盘剥,农民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处在路桥这个工商业发达、农业地位薄弱的地方,迫切需要组织起来,有效防止这些冲击,切实维护自身利益。

第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路桥市场先发优势的迫切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先发优势渗透到了路桥的每一个角落,路桥农民凭借强烈的商业意识,以农村集镇的集贸市场为依托,开始闯市场,农产品专业市场开始在路桥蓬勃发展起来,农产品生产转而进入了市场调节的状态,农民成为了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但是,随着农民生产经营活动各个环节的商品化、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民的小规模、家庭化生产越来越难以获得完整、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一家一户的农业生产很难抵御市场风险,单个农产品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显得力不从心。一些农民从产前获得市场信息,产中市场要求决策生产,到产后进入市场进行产品销售都付出了昂贵的费用,结果导致分散的农户无力与大市场抗衡。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户之间的合作和联合,架起了农民与市场之间的桥梁;通过集合广大农民的力量来调节产、供、销之间的利益关系,把农户组织起来,形成一定规模,减少单家独户进入市场的交易费用,并共同抵御市场风险,改变了农户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提高了市场竞争力,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

第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路桥农业专业化生产达到一定水平的必然要求。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快速发展和社会化服务滞后的矛盾愈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中出现了联合和合作起来的更强烈的内在需求。近几年,我区积极鼓励农户扩大适销对路农产品的生产,农村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快速发展,以蔬菜、瓜果、花卉、苗木、畜禽、水产品等高效农业占主导地位的效益农业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品”的产业布局正在逐步形成,如桐屿的枇杷、螺洋的东魁杨梅、蓬街的香瓜、西兰花等。但是,这些产品的销售、技术指导和品种改良等问题,靠一家一户是很难解决的,亟需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一系列服务,包括最新农业科技成果的采用,开辟、扩大市场,特别是农产品产后的一整套商品化处理,如产品的分级、整理、包装、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以及产品的标准化、信息化等等。这些技术经济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就迫切需要通过一定的组织联合起来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成为必然。

第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路桥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路桥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既是中央和省、市对我们的要求,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必须依靠先进的技术、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科学的管理手段来开展社会化的大生产。但是,一方面受传统自然经济的影响,农民长期在以家庭为单元的分散状态下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力投资建设大型的农田水利设施,无力购买大型农机具,加上生产设备和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只能使生产加工仍然处于作坊式的手工加工阶段。另一方面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意识日益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成为农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将广大农民有机地组织起来,使分散的家庭经营联合起来形成规模,降低获得资金、技术、信息等各种生产要素的成本,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在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全面提升的同时,为路桥最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路桥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和特点

(一)基本现状:

1997年12月,我区成立以从事枇杷观光园区经营为主的台州市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路桥区桐屿镇小稠枇杷合作社。截止到2008年5月底,全区已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01家,其中大红袍果业合作社被列为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实施单位,台藤葡萄果业合作社被列为省农业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实施单位,有4家被评为市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全区入社农户2956户,带动农户10721户,注册资金503万元,2007实现经营收入3.42亿元。合作社生产经营已基本覆盖了全区枇杷、西兰花、葡萄、杨梅、畜禽、等多个主导特色产业和产品。

(二)主要特点:

路桥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浙江省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它的模式和成功经验也被不断地效仿和学习.这些都是同它本身所拥有的一些特点分不开的。

1、政府大力扶持。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环境。近年来,路桥区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提高农民收入,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来抓。通过政策扶持如区政府在有关工商登记、税收优惠、农业信贷和财政扶持等方面出台了有关政策,推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可以说,正是由于这些政策的扶持,路桥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才有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2、依托主导产业,多种形式共同发展

围绕主导特色产品多元化、多层次发展合作社.通过依托主导产业组建、做大做强合作社是路桥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大特色。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已覆盖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主导产业。另外,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方式来看。也是形式多样。像有依托购销大户,利用其在流通渠道方面的优势组建专业合作社;有依托农村专业大户、种养殖大户联结分散农户利用其生产、经营的优势组建专业合作社:有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利用其加工、品牌、营销等优势组建专业合作社。

3、合作层次不断提升,服务领域不断扩大

路桥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时大多规模较小.从事生产领域的合作层次较低。但随着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出现了合作层次获得提升、服务领域不断扩大的趋势:一是服务内容不断拓宽。越来越多的合作社从生产领域合作逐步向流通、加工等经营领域合作拓展,实现了农产品的流通和加工增值:二是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合作社通过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建立信息网络,运用农民信箱和农村远程电教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了合作社对社员的服务能力。三是服务范围向区外扩大,如大红袍合作社,在福建漳州、安徽池洲、浙江千岛湖等地建立了基地;路桥蓬勃西兰花专业合作社还把产品远销到香港地区,出口到日本。

4、规范制定标准,品牌意识不断打响。

首先,从规范合作社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标准入手,重点在生产技术、加工技术和市场准入三方面制定各类标准,如大红袍果业合作社、台藤葡萄专业合作社统一制订了生产技术标准,实行标准化生产。其次,对优质农产品进行商标注册,着力打造合作社质量品牌。全区已有多家合作社统一注册了产品商标,合作社收购社员的产品,经分级包装后统一品牌销售。其中,“桐屿”牌枇杷、“蓬蜜”牌甜瓜等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知名品牌。

三、路桥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所发挥的作用

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经营体制中的一个创新。“十一五”规划在第三部分建设新农村中提出要“积极开拓农村市场”,“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而党的十七大更是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中明确提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路桥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条件下,家庭是经营农业的基本单位。这样的单位主体由于规模较小,若它参与市场交易,其市场信息必定是不对称不完全的。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产生社会化分工,外部成本内部化了。农户需要的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均可通过合作社与厂商、批发商直接交易,而销售也可通过合作社统一进行,从而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的提高

随着农业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到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要求越来越高。质量要求也随之上升。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为实施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的提高提供了可能。

(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

农村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使得很多农村的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城市转移,甚至使农村出现劳动力空缺。这种劳动力外流的现象在当今的农村并不少见。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和不断增多.合作社的扩大发展需要大量的人力。这时合作社就可以吸收本地农村的富余劳动力,特别是有文化的青年人群参加进来。使他们成为市场的主人,共同把合作社发展壮大。从而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外流的现象。

(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织、靠利益联结而成的。首先,通过相互联合,提高了谈判地位,避免了无序的竞争,提高了农产品的销售价格,维护了农民利益。其次。通过将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联为一体的经营模式,农民可以从出售农产品中直接获益。最后,由于产业经营链条的延伸和拓展,农民还可以通过合作社的再分配机制,获得产后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收入。

四、促进路桥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考

(一)加大扶持力度,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通过合作社对农业进行保护和扶持是发达国家较为普遍的做法。世界各国对农业合作组织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都给予充分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的联合,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因而它的发展也就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仍嫌不够,今后还需加大扶持力度。一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政府应对合作社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兴办服务设施的项目给予支持.以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和对社员服务的能力。二要加强信贷方面的支持。金融部门应对制度健全、经营业绩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一定的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帮助解决合作社资金不足的困境。三要实行政策优惠。可以对合作社在税收登记、土地使用、运输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适当减免已登记成立的合作社的所得税、增值税,在土地使用方面优先安排等政策。另外。还可以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的免征营业税,对兴办加工、流通实体

给予税收优惠等。

(二)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快速发展

为了更好更快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多项工作。一是要主动为合作社提供公共政策咨询,搜集和发布农资、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二是要建立起必要的服务设施,努力实现各级、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网.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和网络营销平台。三是要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的各项标准,加大对农产品、水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的力度.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增强它们参加市场竞争的能力。四是要积极举办各种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产品发布会和知名品牌评选等活动,为合作社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三)重视人才培养,增强发展潜力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经营管理者 化基础、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等相对较弱。社员素质普遍较低,合作社很难跟上新时期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这就要求政府部门重视提高合作社人员素质.既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技人员到合作社任职.更要加强合作社发起人、建设带头人的教育与培养。以提高合作社的发展潜力。要科学制定培训规划.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方法灵活的要求,建立业务培训制度,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生产和运销大户进行经营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合作理论和合作政策,提高正确指导和发展合作社的工作水平,减少经营决策的局面性与片面性,更好地引导广大农民参加并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内部行为

制度建设是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所以在合作社的发展中更要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并坚持内部规范化管理。一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确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二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不同于公司和乡镇(街道)集体经济组织,有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运行特点。应当尽快建立和健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责任制度、奖励制度等,以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三要健全利益分配制度。为了兼顾生产者与投资者双方的利益,可分配盈余应当实行按交易量(额)和按资分红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并以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为主。四要建立和健全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监督合作社是否依法经营.同时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对其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另外.还要充分发挥监事会和农民的监督作用,实行社务公开,监督合作社健康发展。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

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自我管理、 自我积累, 互助互利 的合作经济组织。 谢谢,采纳

英国皇家海军的勇敢级航空母舰是由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建造的勇敢级大型轻巡洋舰的一号舰“勇敢”号和二号舰“光荣”号改装而来。这种大型轻巡洋舰航速快,火力强(标准排水量16500吨,航速32节,装备4门15英寸口径主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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