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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龙茶一天喝多少

来源:www.nbmjn.com   时间:2023-01-15 05:22   点击:267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乌龙茶一天喝多少

没有严格的标准,因人而异,

1.一般来说,有饮茶习惯的健康人每天饮6~10克乌龙茶,

2.从事体力劳动且食量大的人每天可以饮乌龙茶20克左右,吃油腻食物多者,烟酒量大的人可以适当增加,

3.年老血弱,脾胃寒者,孕妇及儿童适当减少茶量。

二、gb/t33173-2016是什么标准

GB/T 33173-2016 资产管理 管理体系 要求(ISO 55001:2014)。2016年10月13日发布,2017年5月1日实施。

三、Q/320582LTF1-2016是什么执行标准?

Q/320582 LTF1-2016,

是企业标准星座系列防霾口罩,

苏州乐天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发布 ,

它应当符合执行GB 15979-2002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 ,

GB 19083-2010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条件。

四、2016食品执行标准

一、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防止质量欺诈,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三、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标注贮存条件。”

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

四、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定量包装食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标注规格。对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当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

五、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成分或者配料清单。”

增加一款,作为第十一条第四款:“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识还应当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及含量。”

六、第十二条修改为:“食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产品标准代号。”

七、第二十六条修改为:“ 违反本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八、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未按规定标注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

九、删除第三十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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