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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的茶叶种植面积

一、贵州省的茶叶种植面积

贵州省的茶叶种植面积:传统与创新的结合

贵州省是中国著名的茶叶产区之一,其茶叶种植面积位居全国前列。贵州省的茶叶种植业历史悠久,传统工艺与创新技术的结合使得贵州茶在市场上拥有独特的竞争优势。

传统茶叶种植与现代技术的融合

贵州省的茶叶种植可以追溯到几百年前,当地人民依靠传统的种植方法和工艺生产出优质的茶叶。随着科技的进步,现代农业技术被引入茶园,提高了茶叶的产量和质量。

贵州的茶叶种植面积虽然不及一些传统茶叶产区,但质量却备受肯定。农民们在传统工艺的基础上融合了现代种植技术,采用有机肥料、无公害农药等手段,使茶叶更加绿色健康。

茶叶种植对当地经济的贡献

贵州省的茶叶种植业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茶叶产业链条的不断延伸,带动了茶农、加工企业、物流运输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为当地农民增加了稳定的收入来源。

茶叶的产销对接,也为贵州省创造了丰厚的财富。茶叶加工产值的提高,使得茶叶成为当地重要的特色农产品,不仅在国内市场受到欢迎,还远销海外,为贵州省的外贸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发展方向

尽管贵州省的茶叶种植业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市场竞争激烈,茶叶行业发展不平衡,加之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茶叶产业面临一定的困难。

未来,贵州省的茶叶种植业需要进一步提升科技含量,加强品牌建设,拓展销售渠道,实现传统茶叶种植与现代技术的更好融合。同时,加强茶农培训,提高茶叶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

结语

贵州省的茶叶种植面积虽然不算很大,但却承载着丰富的传统文化和产业发展的希望。传统工艺与现代技术的结合,不仅使得茶叶品质更上一层楼,也为当地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

希望贵州的茶叶产业在未来能够持续发展壮大,为中国茶叶产业做出更大的贡献,让更多人品尝到贵州好茶的独特魅力。

二、贵州省有哪些地区种植茶叶

贵州省有哪些地区种植茶叶

中国有着悠久的茶叶种植历史,贵州省作为中国茶叶的主要产区之一,在全国乃至国际市场上享有盛誉。贵州省的地理条件和气候环境使得这里成为优良的茶叶生长地,多个地区都有种植茶叶的传统和特色。

1. 铜仁地区

位于贵州省东南部的铜仁地区,气候温和湿润,地势起伏较大,是茶叶生长的理想之地。这里的茶园分布广泛,种植了丰富的品种,如绿茶、红茶、乌龙茶等。铜仁茶叶以其独特的香气和口感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尤其是被誉为贵州茶叶之王的“铜仁毛尖”,是茶叶爱好者的首选。

2. 黔西南地区

贵州省西南部的黔西南地区也是茶叶的重要产区之一。这里的气候温暖湿润,土壤肥沃,适合茶树的种植。黔西南地区主要种植绿茶和毛尖茶,以其清香、回甘、持久的口感而闻名。特别是盘州市的“盘州银针”和普安县的“普安绿茶”,深受茶叶爱好者的喜爱。

3. 安顺地区

贵州省西南部的安顺地区拥有得天独厚的茶叶生长条件。这里的山地气候适宜茶树的生长,土壤富含矿物质,茶叶品质优良。安顺地区以种植乌龙茶和绿茶为主,其中以西秀区的“西秀香片”和镇宁县的“镇宁油茶”最为有名。安顺的茶叶以其芳香、滋味浓厚而备受赞誉。

4. 贵阳地区

作为贵州省的省会,贵阳地区也是茶叶的主要产区之一。这里的气候宜人,四季差异明显,有利于茶树的生长。贵阳地区主要种植绿茶和红茶,茶叶质量上乘。贵阳茶以其滋味鲜爽、香气悠长而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

5. 六盘水地区

贵州省西部的六盘水地区是茶叶的重要产区之一。这里的气候温和多雨,土壤肥沃,是茶树生长的适宜环境。六盘水地区主要种植绿茶和红茶,其中以水城县的“水城红茶”和钟山区的“钟山绿茶”最为有名。六盘水地区的茶叶以其香气高雅、口感醇厚而备受推崇。

总结

贵州省作为中国茶叶的重要产区,拥有多个地区种植茶叶并具有独特的特色。铜仁地区以其优质的“铜仁毛尖”而闻名,黔西南地区以清香回甘的绿茶和毛尖茶受到推崇,安顺地区的乌龙茶和绿茶芳香扑鼻,贵阳地区的绿茶和红茶质量上乘,而六盘水地区的绿茶和红茶香气高雅。这些地区的茶叶品质优良,不仅满足了国内消费者的需求,还远销海外,为贵州茶叶的世界声誉贡献了一份力量。

三、茶叶种植时间?

茶树种植早春在(2月下旬~3月上旬)、深秋在(10月中旬~11月份)为种植的最佳时期。一般选择偏南坡为好。坡度不宜太大,一般要求30度以下。在一定高度的山区,雨量充沛,云雾多,空气湿度大,漫射光强,这对茶树生育有利。

四、种植茶叶技术?

1、整地施肥

茶叶树对养分的需求较大,栽种前要对土壤深翻两次,第一次翻耕的深度为20厘米,翻土后施入腐熟的农家肥,第二次翻耕深度为40厘米,翻土后清除草根、杂草和石头,然后挖出长约1米的垄。

2、播种方法

种植茶叶树有单条栽、双条栽两种方法,单条栽时要将行距保持在1.3米,丛距维持在25厘米,每亩地最多栽种4千株茶树,而双条栽时,要将大行距保持在1.5米,小行距维持在30厘米,并且每亩地不超过6000株。

3、日常管理

养殖茶叶树的过程中,要对其进行周期修剪,可以在每年的11-12月份,将生长细弱的枝条截短,提高发芽的密度,春茶采摘完后,要将茶叶树深剪30厘米,如果茶叶树生长受限,则应该剪除徒长枝、鸡爪枝,加快新梢的生长。

五、茶叶何时种植?

茶叶的种植时间因地区和品种而异。一般来说,在中国南方地区,茶叶种植的最佳时间是在春季,即 3 月至 4 月。这个季节气温回升,土壤解冻,适合茶树发芽和生长。在北方地区,茶叶种植时间通常在秋季,即 9 月至 10 月。这个季节气温较低,但茶树生长速度较快,能够确保茶叶的产量和质量。

茶叶种植还需要考虑茶树的生长条件,如土壤、气候和光照等。茶树喜欢生长在温暖、潮湿和阳光充足的环境中,因此种植地点应该选择符合这些条件的区域。同时,茶树也需要充足的水分和养分,因此需要进行合理的肥水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茶叶的种植时间需要根据当地气候和茶树生长条件来确定,以确保茶叶的产量和质量。

六、茶叶种植技术?

一、地块选择与土壤管理地块选择是茶树栽培过程当中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一般来说,综合茶树生长所需的土壤条件、海拔高度以及地势状况等方面的内容来考察选定种植的地块。在茶树种植的土壤选择方面,倾向于腐殖质含量较高、土层肥厚的微酸沙质土壤,这一类土壤一般具有比较良好的透气、排水优势。平稳是茶树种植过程当中对于地势的最基本要求,建议茶农选择坡度在25度以下的山坡进行茶树的种植。对茶园的土壤进行日常管理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对土地肥力的保持,通过使用草叶的覆盖可以稳定土壤对于水分的保持促进茶园土地的活性,还能够非常有效地抑制杂草的发育以及蔓延。二、平衡施肥茶树种植的施肥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步骤的内容,一方面是基肥的施加,另一方面则是追肥的应用。茶农应当选择秋天时节在茶树之间挖掘土沟,进行肥料的施加,推荐史丹利纯硫基17-17-17。基肥的施加最为重要的原则就是保证肥料的充足性。理想的施肥方法是采用生物肥料与史丹利的纯硫基混合施加以丰富土地的营养成分。追肥的工作则是集中在茶树发芽的早春时节,首选尿素为主,有机肥为辅。土壤的填盖一定要注意搅拌的充分性与均匀性,为了避免土沟的下沉,应当是铺盖的填土高到地平线以上。三、气候灾害和病虫害防治茶树病虫害防治要注意的问题包括干旱的预防以及害虫的防治。由于昭平县具有夏季高温少雨的基本特点,因此要在茶园的开辟上加强对抗旱能力的注意。为了预防干旱,理想的茶园应当选择在土层厚实的近水源地。病虫害的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防治茶尺蠖可使用苦参碱、高效氯氟氰菊酯,防治小绿叶蝉可选用藜芦碱、茚虫威、丁醚脲;防治茶橙瘿螨可选用矿物油、炔螨特,防治芽叶病害可选用吡唑醚菌酯,苯醚甲环唑。在病虫害防治技术施用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农药使用的频率与课题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对于茶树天敌应当尽量采用利用而非杀灭的方式;加强对生物农药的积极应用与推广。四、茶叶修枝与摘采在适宜的时期对茶树树枝进行正确的修剪,对茶树的长势协调、茶叶的产量提高以及质量保证都是非常必要的。茶叶的修枝主要包括主干确定、抹蕾工作以及整形修剪三个环节。一般情况下通过三到四次的植株修剪就可以突出茶树的主干,在首次的修剪当中一般落在茶树上挑选三四条比较粗壮的枝条来作为留用的主枝以备进一步培养;第二次修剪在上次的留选枝干中再选定两到三个分支。如此反复,就可以修剪出一米左右的主干,确定出整株茶树的树形。采茶时间的科学确定具有两层重要的意义,一方面所采集到的茶叶在质量上能够得到保证,另一方面则是可以避免对茶树健康发育造成的负面影响。在实践当中,根据茶树特有的“早采早发”特点,形成了一套采茶的基本方法。在理论上,茶叶摘采的一般部位出于中开面以及小开面的中间,无论是在春秋季节还是在冬夏季节都没有太大的差异。但是在实际生产的茶树栽培管理当中,一般在春季将茶叶的摘采稍作提前,这样的茶叶采集方法有利于延长茶叶生长周期,处理好茶叶生长与采摘、质量与数量之间的矛盾。拓展资料:一、茶叶:茶叶源于中国,茶叶最早是被作为祭品使用的。但从春秋后期就被人们作为菜食,在西汉中期发展为药用,西汉后期才发展为宫廷高级饮料,普及民间作为普通饮料那是西晋以后的事。发现最早人工种植茶叶的遗迹在浙江余姚的田螺山遗址,已有6000多年的历史。饮茶始于中国。叶革质,长圆形或椭圆形,可以用开水直接泡饮,依据品种和制作方式以及产品外形分成六大类。依据季节采制可分为春茶、夏茶、秋茶、冬茶。以各种毛茶或精制茶叶再加工形成再加茶,包括分为花茶、紧压茶、萃取茶、药用保健茶、茶食品、含茶饮料等。茶叶中含有儿茶素、胆甾烯酮、咖啡碱、肌醇、叶酸、泛酸等成分,可以增进人体健康。茶叶饮品-茶被誉为"世界三大饮料之一"。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茶叶

七、茶叶种植条件?

一、【土壤】

1、耕锄培土:新植茶园于当年10—11月间,在苗距三寸范围内,用手拨草,以免锄草伤根,影响成活,三寸以外的地方,浅耕1—2寸,在1尺以外的行间深耕4—5寸,并以茶行为中心理成1尺宽,1—2寸高的畦。

2、遮荫护苗:在茶行的空处间种满园花、苕子或高杆绿肥,能起冬季防霜防风保水的作用。

二、【阳光】光照是茶树生存的首要条件,不能太强也不能太弱,对紫外线有特殊嗜好,因而高山出好茶。

引水灌溉:有水源条件的地区,在干旱严重的2—4月间,引水灌溉1—2次。

三、【地形】地形条件主要有海拔、坡地、坡向等。随着海拔的升高,气温和湿度都有明显的变化,土壤是茶树生长的基础,是供给茶树必要的水分和养分的基地。茶树生长发育好坏直接取决于土壤的性状。因此,为了要获得茶叶速生丰产,就必须处理好茶树与土壤的相互关系,处理好用地和养地的关系。

拓展资料:

茶叶种植主要集中在南纬16度至北纬30度之间,茶树喜欢温暖湿润气候,平均气温10℃以上时芽开始萌动,生长最适温度为20~25℃;年降水量要在1000毫米以上;喜光耐阴,适于在漫射光下生育,一生分为幼苗期、幼年期、成年期和衮老期。

八、茶叶的种植?

茶叶树对养分的需求较大,栽种前要对土壤深翻两次,第一次翻耕的深度为20厘米,翻土后施入腐熟的农家肥,第二次翻耕深度为40厘米,翻土后清除草根、杂草和石头,然后挖出长约1米的垄。种植茶叶树有单条栽、双条栽两种方法,单条栽时要将行距保持在1.3米,丛距维持在25厘米,每亩地最多栽种4千株茶树,而双条栽时,要将大行距保持在1.5米,小行距维持在30厘米,并且每亩地不超过6000株。养殖茶叶树的过程中,要对其进行周期修剪,可以在每年的11-12月份,将生长细弱的枝条截短,提高发芽的密度,春茶采摘完后,要将茶叶树深剪30厘米,如果茶叶树生长受限,则应该剪除徒长枝、鸡爪枝,加快新梢的生长。

九、投资茶叶种植前景如何?

1、原产地茶区和规模化种植茶区,若是当地政府倡导的种植行业,可以投资。建议做好政府关系,可能有一些财政补贴。2、其它区域,建议先整合销路,再来规划种植。https://www.zhihu.com/video/974078737196810240

十、贵州省茶叶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茶产业提质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茶产业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茶产业包括茶树种植、茶叶加工、品牌建设、文化活动及其相关扶持与服务。

本条例所称茶叶是指用山茶科山茶属茶组植物的鲜叶加工而成的产品。

第三条茶产业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品牌引领、市场主导,科技支撑、质量保障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茶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将茶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茶产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促进茶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完善茶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茶产业发展工作。

发展和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茶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茶树种植、茶叶加工等活动的指导、服务、监督,落实茶叶质量安全属地管理的责任。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茶产业发展相关工作。鼓励制定茶叶质量安全管理村规民约。

第六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和监管体系,组织、实施茶树种植和茶叶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的清洁化工作,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茶产业宣传,普及茶知识,传播茶文化。

鼓励广播电视、网站、报刊、融媒体等加强茶产业宣传。

第八条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参与茶产业发展。

第九条支持培育发展茶行业社会组织。茶行业社会组织应当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人才培训,引导茶叶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推动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第十条对在茶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茶树种植

第十一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集中连片、适度规模、优质高效、标准规范、产业配套的发展方式,推动茶树种植基地建设。

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茶树标准化种植技术规程。

茶树种植应当根据茶树生长发育特性,按照种植技术规程标准化种植。

第十三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以下茶树种植基地建设工作:

(一)鼓励茶树种植基地依法流转,促进规模化经营;

(二)加强茶树种质资源保护和茶树品种优选优育,推广茶树良种良法种植,扩大高标准茶树种植基地;

(三)实行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推广生物、物理、生态协调等综合防控及统防统治先进技术;

(四)支持开展茶树种植基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等认证;

(五)建立500亩以上连片茶树种植基地环境监测、气象信息系统;

(六)推广使用有机肥和茶叶专用肥,实行测土配方施肥;

(七)推广茶树鲜叶采摘机械化;

(八)支持建设品牌茶叶、特色茶叶、出口茶叶专用基地;

(九)加强茶树种植基地周边生态环境保护。

第十四条 茶树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茶树种植生产记录档案,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名称、生产企业、来源、数量、使用地点、用法和使用日期;

(二)茶树种植基地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茶树鲜叶的采摘日期、产量。

茶树种植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茶树种植生产记录。

第十五条茶树种植基地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一)使用剧毒、高毒、禁用的农药;

(二)使用化学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未登记在茶树上使用的农药;

(三)未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四)使用催芽素等未登记在茶树上使用的肥料;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产茶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茶树种植基地,可以划定为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实行产地保护:

(一)具有适宜茶树生态种植的土壤、气候等自然地理条件,海拔600米以上,远离主要公路500米以外;

(二)相对连片种植500亩以上;

(三)已经形成科学的种植方法、良好的质量控制方法,具有一定的资源、技术和效益等优势;

(四)茶叶生产组织化程度高,产品市场销售稳定;

(五)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地方特色的茶树种质资源特定地区,可以划定为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

第十七条产茶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和专家等对划定的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进行论证,并听取茶树种植基地权利人和所在地村民的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应当设立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确定责任主体。

第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建设。

第十九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的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条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的个体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企业等应当按照绿色、有机、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管理茶园。

鼓励、支持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的个体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企业等按照国际市场的质量标准栽培茶树。

第二十一条 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除执行第十五条规定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侵占、毁坏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基地;

(二)擅自砍伐或者损毁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的林木;

(三)排放废水、废气,倾倒、堆放固体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四)毁坏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基础设施和保护标志;

(五)非生产用机动车进入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

(六)开展餐饮、烧烤、露营等损害茶树生态种植环境的旅游活动;

(七)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影响茶树生态种植和破坏生产环境的建设项目;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 茶叶加工

第二十二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茶叶加工指导、服务和监管。

企业应当采用标准化、清洁化方式生产加工茶叶。

第二十三条产茶地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茶叶加工地方标准。鼓励茶行业社会组织、茶叶企业制定和使用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第二十四条产茶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培育茶叶加工龙头企业;

(二)鼓励、支持申请国家有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产品认证;

(三)支持建设茶叶初制、精制、深加工、机械化生产线;

(四)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建设冷链设施;

(五)支持建立完善产地茶树鲜叶交易市场。

第二十五条茶树种植企业、茶叶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应当建立茶树鲜叶质量安全自检制度,定期对茶叶加工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建立茶叶加工记录档案,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茶树鲜叶的品种、等级、数量、进场(厂)时间,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二)生产的茶种类、等级、数量、入库时间、出库时间、贮存条件等。

茶叶加工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茶产品保质期满后一年。禁止伪造茶叶加工记录。

第二十六条鼓励和支持以茶树鲜叶、茶半成品、成品茶或副产品为原料,开发加工食品、饮品、工艺品、生活用品等茶叶衍生品。

茶叶衍生品的加工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

第二十七条除茶叶衍生品的生产加工外,禁止在茶叶加工中添加糖分、甜味剂、色素、香精等外源物质。

禁止在茶叶生产经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四章 品牌建设

第二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指导、诚信为本、质量优良、企业主体、共建共享的原则,建立茶叶品牌发展、推介、保护和利用的运行机制;围绕重点发展贵州绿茶、贵州红茶、贵州抹茶、贵州黑茶等茶叶公用品牌,着力推进原产地保护和品牌建设,扶持企业产品品牌。

第二十九条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茶叶公用品牌和知名子品牌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外在形态、内在品质、包装标识等内容。

第三十条鼓励使用茶叶公用品牌,支持做大做强知名子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

第三十一条茶叶公用品牌持有者应当制定管理规定,实行统一管理。管理规定应当包含质量可追溯、监督检查等内容。

茶叶公用品牌授权使用者应当执行品牌管理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茶叶公用品牌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举报。

第三十二条 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护获得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国家气候标志等名优产品的茶叶商标或标识。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举办品牌茶叶展示展销活动,组织引导企业参加各类涉茶展销会。

支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在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推广销售品牌茶叶。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在主要交通干线、公共场所推广公用品牌,开设品牌茶叶专卖店,开展品牌茶叶宣传推介活动等。

第三十五条鼓励茶叶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品牌茶系列产品,创新品牌营销方式,拓宽品牌流通渠道,建设品牌忠诚消费群体。

第三十六条支持茶行业社会组织、茶叶企业到境内外建立贵州茶品牌推广中心。

鼓励本省品牌茶产品进入省内机场、铁路、酒店、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连锁超市、省内外电商平台等推广、销售。

第三十七条 鼓励深入挖掘茶叶的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价值,促进茶产业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技艺、乡风民俗、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老工艺、老字号、老品种的保护与传承,培育具有文化底蕴的茶产业品牌。

鼓励通过品牌价值评估、品牌评比及发布等活动,扩大品牌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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